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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认为受三岁幼童的意外伤害而诉诸公堂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7: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0日电据新闻晨报报道,日前,上海一位八旬老太将一名三岁幼儿告上了青浦法院,要求幼儿家长赔偿她所花去的医药费等近万元。据悉,这名幼儿是上海至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告。缘由是她认为,对方使她受到了意外伤害。

  去年3月28日,王老太独自上街散步。当她走过一家竹器店时,稍感疲惫,就随手拿过一把竹椅坐下休息。这时,竹器店门口还有一个男孩正由保姆带着玩耍。见小男孩十分可爱,王老太便问保姆这孩子是谁家的。小男孩很懂礼貌,在保姆的关照下亲热地叫了王老太一声“奶奶”,然后又随着王老太的手势向她走去。

  这下可乐坏了王老太,见小孩向自己走来,她欲离开竹椅抱抱小男孩。孰料乐极生悲,王老太还未站起身,脚跟就被地面上凸起的青石块绊了一下,摔倒在地。

  经医院诊断,王老太左股骨骨折,经几个月的治疗,共花去医药费9000余元。据王老太讲,当时小男孩一下子扑了上来,她猝不及防才摔倒在地。对此,孩子的家长应负监护责任。然而根据保姆陈述,孩子还未扑上前时,老太已经摔倒在地。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双方证人说法也相互矛盾。老太是否因孩子扑在其身体上而摔倒这一情节无法得到证实。在无法查清事情原委的情况下,法院展开调解,最后孩子的家长向王老太支付5000元医药费,了结了这起离奇的民事案件。(李郭平、孙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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