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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法律草案交立法会审议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7:55 人民网

  人民网澳门2月8日电 记者曾坤报道:任期5年的澳门首任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即将在今年12月19日届满。今天,特区政府向澳门立法会提出行政长官选举法草案,希望通过法案使第二届行政长官选举工作能在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及廉洁的原则下进行。

  特区政府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今天向媒体公布了“行政长官选举法”草案的主要内容。该法案建议设立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确保行政长官选举的顺利进行;管理委员会
成员由推荐法官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主席必须由职级不低于中级法院法官本地编制法官担任,4名成员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并设秘书处辅助其工作。

  该法案规定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权限及其履行职责,并按照基本法附件一中的规定,对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300名委员如何产生、委员的职责等作出了规范。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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