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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吧”卖淫案昨开审 罪与非罪成辩论焦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5:3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南京讯被抓了放、放了又抓的南京“鸭吧”吧主李宁昨日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审。当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40分开始一直延续到下午1点40分。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后记者获悉:被告律师为其做的是“无罪辩护”。庭上控辩双方交锋甚火。

  今年34岁的南京人李宁,原系南京耀身公关礼仪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南京“正麒”演艺吧业主,本案第一被告人。

  尽管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决定不公开审理”为由把全国各地媒体挡在了法庭外,但此前南京本地媒体已抖搂了指控的基本内容:李宁等人因组织男妓向男同性恋者“卖淫”而被指控犯有组织卖淫罪。

  庭审后,李宁的辩护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组织男人向男人提供性服务属于犯罪行为,而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法原则,李宁的行为是难以定罪的。”因此他为李宁做的是无罪辩护。(特派记者何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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