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六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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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03:2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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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胡锦涛同志在去年的“七一”讲话中提出,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的重大课题之一。三者有机统一问题是一个重大而重要的课题,我们还需要加强学习,加深理解,深化认识,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前进。本文着重谈谈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需要注意把握的六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就是说,这三者统一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首先,三者之间相互依存。从党的领导角度看,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人民民主,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民主法制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保证民主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角度看,在执政条件下,党的领导如果没有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应发展,就缺乏应有的规范性、科学性,容易发生各种失误乃至严重的错误;就不能很好地体现人民意志,实现党和人民意志的法律化、制度化,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其次,三者之间相互贯通。从党的领导角度看,共产党本身是人民利益的根本代表。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党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看,人民民主最大特点就是党的领导下的民主,人民民主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是不要法治的“大民主”。从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依法治国,要贯彻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二是必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再次,三者之间相互促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过程就是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必然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过程,必然是依法治国不断深化的过程。三者之间相互促进,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因而,任何把三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和有害的。 二、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也可以解读为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回顾20世纪国际共运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主义国家的盛衰兴亡,与民主和法制正常与否有直接的关系。什么时候践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会给国家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教训非常沉痛。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逐步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而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却变“改革”为“改向”,在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过程中丧失了政权。这些历史经验教训表明:(1)不坚持党的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只能导致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2)不完善党的领导,不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同样会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破坏。(3)要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是要在依法执政中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第一,由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向主要依靠法律办事转变。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第二,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结合。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关系,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第三,把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政府的管理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司法机关要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权力运行要程序严密,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三、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人。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所要实现的目标。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们需要注意:(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然,根据实践要求及形势发展,这个制度还需要继续完善。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当前在进一步强化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的前提下,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和选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亟待改革和完善。(2)扩大基层民主。要抓好这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职代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我们已经提了多年,现在需要强调和明确的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在于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这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所在。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实现依法治国,既要放眼长远,又要切实做好当前工作。(1)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充分认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树立法规的国际性意识。坚持从省情出发,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全省工作重点,搞好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使立法与我省改革发展的形势紧密结合。适应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地方立法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进社会全面进步方面起到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进一步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环境。要大胆探索,搞好创制性立法,注重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解决实际问题。(2)加强执法和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实施。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坚持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要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人大要切实加强对法制法规实施、“一府两院”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继续督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个案监督,对重大的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纠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积极督促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4)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形成法治与德治协调发展的局面。法律和道德都不是万能的,各有其长,各有其短,两者结合,相得益彰。我们在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推进依法治省,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五、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走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 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必然结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实现三者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人民是否当家作主,法治是否同人民民主结合,执政党是否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区别。因此,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坚持走自己的道路,注意正确认识和把握三个关系:(1)正确认识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处的双重历史方位之间的关系。要认清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我们才能防止急于求成,避免不顾国情实际的错误主张、做法和倾向,减少社会可能出现的激烈震荡或风波;同时要认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历史方位,我们就能把握好客观的历史进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在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创造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文明建设。(2)正确认识和把握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与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关系。既要倍加珍惜和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又要认真研究和科学借鉴人类政治的一切有益成果,包括有分析、有取舍地吸收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某些规则和形式,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3)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我们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人们的民主法制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加之我国封建主义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只能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既不能与时不进,又不能与时乱进,必须既积极又慎重,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推进。 六、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勇于创新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还只是处于建设和发展的初期,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历史课题和社会使命。我们只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才能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我们要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紧密联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努力探索和发展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新形式新机制新途径。比如,如何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又如,如何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为重点,以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再如,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提高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机制以及解决政治生活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本文作者系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