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生违禁放烟花家长担责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7: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平安志祥记者韩东良)春节要到了,准备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可要当心了,除买烟花爆竹要掏钱,可能还要再掏一笔钱,那就是违反市政府禁放规定而受到的处罚,另外还可以“免费”上一次镜头,新闻媒体要给你曝光。 据介绍,南京市警方根据市政府有关禁放要求,对今年的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对违反规定的市民严格处罚,其中对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000至5000元的处罚,对个人的罚款则是200至1000元。今年禁放范围是玄武、白下等六城区全境,以及栖霞、雨花、浦口、沿江开发区当地政府自行划定的区域,而去年因区划调整并入建邺的沙洲、江心洲、双闸不在禁放区内。从今天开始,各级政府将组织民警等专门人员,对各主次干道、中小学校门口、各小百货店及批发市场等地区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坚决查处,物品将一律予以没收,并视情节对单位处以1000至20000元、个人处以200至1000元的处罚。除夕、元宵节两天是禁放的关键时间,为此,警方将大幅增加警力,全面进行巡逻检查,随时发现、制止燃放,对有关人员坚决予以处罚。 针对中小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警方会同教育部门,在各学校放假之前,加强禁放法规教育。同时根据市政府禁放规定,中小学生违反规定的,将由其家长承担相应责任。警方呼吁,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要自觉遵守市政府的禁放规定,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新年。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16日 第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