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绝育后怀孕医院被判赔人流手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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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5:12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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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绝育手术两年半后,却意外地被确定怀孕了,韩女士将当初为她做手术的医院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医院确实没错,韩女士只获得了人工流产的手术费。 2000年5月,韩女士到医院进行了输卵管绝育手术。2002年12月,韩女士又在这家医院经B超检查确定为宫内早孕。韩女士于是走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她医疗、误工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400余元。医院则认为医疗操作没有过错,同时,经检索资料表明,输卵管绝育术后,复孕的发生率在1.5~17.1‰,多发生在术后2至6年。且据有关规定自己实施的绝育术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现有病历材料等证据,医院手术中并没有违反操作规程,接受输卵管结扎术后复孕是目前医学上还难以避免的。韩女士要求医院负全责没有充足证据,法院难以采信。所以医院只需承担韩女士因复孕产生的共计514元费用。 (高志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