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一季度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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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11:30 兰州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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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婕)12月2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2004年一季度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准备出台的调价项目要适当推迟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同时,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坚决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消费者可通过12358举报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以及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物价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