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改委通知:明年一季度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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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9:38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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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9日电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价格监管。强调明年一季度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准备出台的调价项目要适当推迟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等客票价格的监管。所有经营单位一律不得在规定票价之外随意加收任何费用。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柴油、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情况,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商品投放力度。(贺文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