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终岁末酒后驾驶肇事增多 交警重申:驾驶员切莫抱侥幸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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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3: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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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年终岁末,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增多,仅上周就发生9起。交警部门为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忌酒后驾驶,以免为喜庆气氛带来不和谐音符。 12月17日晚21时左右,我市市民胡某酒后驾车行至青岛大学南大门时,将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青岛大学学生杨某刮倒,随后又与其右侧一面包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胡某并未停车,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经群众举报,胡某在山东头路与海口路路口被值勤民警截获。据悉,杨某被刮倒后,伤及脑部。 交警部门重申,酒后驾驶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肇事逃逸的行为更是罪加一等,希望广大驾驶员切莫抱侥幸心理。按照规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将予以15日以下拘留;对饮酒后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罚款200元,违章记6分外,并处吊扣6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扣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驾驶证。同时,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