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馒头办”到“面条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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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7:49 深圳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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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某市街头出现了市区两级馒头管理办公室为争夺管理权和部门利益“打架”的闹剧,舆论一片哗然。如今在某地又出现了一个“面条协会”,它的完整名称是:XX市总商会农副食品加工业商会制面业协会XX区分会。协会自10月底成立后统一市场定价,生面条价格由过去每斤0.7元涨至1元。协会要求当地40多家面条作坊都得入会,并交纳数百元的所谓价格保证金,规定不得擅自降价出售面条,坏规矩者一律处以罚款。 细作分析,“馒头办”与“面条协会”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两者管理市场的动机和目的都是为了攫取部门或行业的一己私利;两者都是依靠权力达到所谓“规范”市场行为;两者都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幌子巧取豪夺。所不同的是,“馒头办”隶属政府行政部门,“面条协会”属于民间组织。 令笔者大惑不解的是,一个民间组织何有那么大的能耐和权力?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自主经营,自由竞争,否则就乱了套。《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者这方面权力和市场秩序明确赋予了法律保护。“面条协会”垄断价格恰恰剥夺了业主自主经营权力,无疑属于违法的“价格联盟”,有关部门不该保持沉默,应该依法打击。(南京尹卫国) 作者:南京尹卫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