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无人员”从此绝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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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01:58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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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法在6月28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通过。这部法律对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作出了具体规定。 过去,“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的外地人员,历来是公安机关各类清查活动的主要清查对象。如果没有携带身份证,则被视为“三无人员”。身份证法出台,外来人员是否携带身份证不再是被检查的重点,对外来人口的检查重点也从身份证转移到暂住证上,因为身份证法将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警察不能随意检查居民的身份证,没有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也不再被视为“三无人员”。“三无人员”将从人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除外。这部法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东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