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行医被投诉 梅州市卫生局公开听证拟罚8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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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0:4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据新华网电18日上午,梅州市卫生局公开举行一宗非医师行医案公开听证会,卫生行政监督执法部门根据听证意见,拟对当事人郑某作出“责令其停止诊疗活动、罚款人民币8万元、没收已封存的物品”的行政处罚。梅州市人大依法治市办、市政协、市法制局、省市卫生监督部门及群众近百人出席了听证会。据悉,举行这样的公开听证会,在梅州市卫生部门尚属首次。 2002年12月24日,举报人经人介绍到郑某寓所治疗骨质增生,经治疗8个月后,右膝关节骨增生非但没有好转,患处皮肤反而发黑、起疙瘩、时常作痛、行走十分困难。患者于2003年8月6日将郑某投诉到梅州市卫生监督所。8月7日上午,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路边一所挂有“郑××寓所”字样的房屋,里面床上有一位女患者正在接受检查,有两位男病人在旁候诊,还有一本患者登记本,里面记录有从2003年1月1日至8月7日所治疗患者的名单,共记录有1297人次,治疗费用每人200至400元不等,投诉举报人的名字亦在内。墙上挂着“郑××医师祖传秘制膏药,此膏药采用几十种名贵的中药精制而成”等广告牌,还挂有21幅上面写着“郑××医师妙手回春、医术高明”等字样的锦旗。然而,郑某就是拿不出《医师资格证》。11月4日,梅州市卫生、公安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郑某寓所进行依法查处,封存了一批膏药、锦旗、医疗器械等物品。 据梅州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当事人郑某没有《医师资格证》,此外种种证据可以证明,其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至于对其处罚的结果,要待听证会后的合议情况而定。当事人如果对最终的处罚决定不服,还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汕头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