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向违规跳槽者索赔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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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07: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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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12月11日电作为外贸人才引进的重庆人熊志,从杭州锦江轻纺有限公司离职后,该公司以他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由,向熊志索赔50万元。昨天,临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而企业向跳槽员工开如此高的索赔价,在杭尚属首次。 开庭后,锦江公司认为,熊志与公司2001年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聘用时间为5年,根据双方此后签订的补充协议,特别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由于公司一直将熊志作为重点业务骨干进行培养,其间多次安排出国培训,学习的费用超过50万元。而熊在今年3月合同期未满私自离职,所以熊无论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都是合同的违约者。 熊志说,他在今年1月份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得到公司领导同意,3月中旬正式离开公司。而锦江公司的律师强调,熊志从未向公司递交过正式辞职书面申请,是多次旷工后,因违纪被公司除名的。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2日 第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