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碰撞:南昌环卫工人“背”起商业广告?(组图)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00:38 人民网 | ||||
|
新闻点击: 南昌:弥补环卫经费不足 环卫工背贴广告引争议
进行这一尝试的是南昌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办事处下辖的西湖环卫所。这个所的责任区处在南昌市人流量最大的商业街——中山路。西湖环卫所所长王有生说,与同类道路相比,中山路路面狭窄、面积小,环卫经费少,劳动密集度却要大好几倍。尤其是废止“门前三包”收费后,所里的经费严重不足。他还算了一笔账,中山路所有环卫拨款每月7803.5元,而工人的工资、福利却要1.5万元。让环卫工人背贴商业广告是逼出来的。评说链接: (作者:陈爱和) 环卫事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一项清洁城市,造福人民的社会性公益事业,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是政府不可回避的责任,经费应当由公共财政支付,不应当由环卫工人自行创收。环卫工人的任务是清扫垃圾,只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就应当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环卫工人们坚持“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宗旨,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美化城市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最终还要靠自已身体额外创收来维持生存,岂不让他们心酸?如果其它单位也来效妨环卫部门,让员工利用“人体广告”搞创收,还成何体统? 做广告显然是商业行为,如果当成任务分配给环卫工人,极为不妥。对于将人体当成商品促销工具,毕竟许多人还不能接受,甚至有人认为是污辱人格。让环卫工作在争议中开先河,承受了不该承受的东西,这种心里重负有时是巨大的。一位上了年纪的环卫女工就告诉记者,穿上这种马甲上街保洁,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环卫工人也有自已的尊严,拥有身体支配权,有权拒绝工作以外的作务。也就是说环卫部门没有权力组织环卫工人做人体广告,环卫工人也没有义务为环卫部门的经济利益去做广告。 (作者:高志国)
所以,笔者以为,若环卫所开展广告业务,只能是经严格审查的公益性的广告。收入也不应该只由环卫所说了算,因为其事业编制,其运作及方式是公益性的,经费来自政府的财政,所以还应受到相应的财政监理,以协调宏观上的事业经费的调拨。坚持清晰的公益化的价值判断底线,如此“去伪存真”,方能让一种创新想法,不成为过眼烟云,让各方面都能真正地受益。 (作者:东方) 如果承认警察制服与环卫马甲都代表着一种公共形象,同属一种公共资源,而且穿着它们的都是同样有血有肉并无高低贵贱分野的人,那么背广告之举就不应存在“行业限制”。但这样一来,我却不知制服为谁而穿了?以其广告效果而言,制服自然是为商家而穿的,而以其赢利性而言,自然是为部门利益而穿的,来来去去,还有多少是为公共利益而穿的迹象? 说到底,让环卫工人背广告的实质,是一种为获取行业利益而采取的行为。在一些行业部门,经费不足是现实,但如何弥补经费缺口,却是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经费不足很可能成为一种追求部门利益的借口。千万不要利用各种借口,并企图通过动用公共资源来谋取部门私利,在这方面,我们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编辑留言: 让环卫工人在自己的马甲上“背”起商业广告,“弥补环卫经费不足”的理由是否说得过去?如果环卫所以此为开端做大广告业务,收入的管理和分配问题又当如何解决?做好城市美容工作,缓解环卫经费困难,有关部门究竟该如何去做?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或将评论稿件寄至观点频道信箱。来源:人民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