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还私渡费竟转做“蛇头”莆田一私渡女落法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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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据新华网福州12月9日电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边防机关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预谋私渡台湾案件。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该案组织者伍玲(化名)原系从祖国大陆私渡台湾的一名私渡女,因无力向“人蛇”集团偿还巨额私渡费而被迫返回大陆充当“蛇头”,并试图以此挣钱还债。 据边防警官透露,现年28岁的伍玲系四川省乐山市人,今年8月初,她怀着去台湾淘金的美梦踏上了私渡之路,没想到一到台湾就被“人蛇”集团控制,被迫到色情场所提供所谓“特殊服务”。由于年龄偏大,加上腹部有两道明显的手术疤痕,她辛苦“拼搏”了3个月都没赚到什么钱,原先欠老板的一大笔私渡费无法偿还。为了收回“成本”,老板决定让她返回大陆充当“蛇头”,并约定每组织一名女青年私渡去台,就付给她5000元人民币;如若不从,则“有她好看”。受老板淫威胁迫和暴利诱惑,伍玲决定铤而走险。 11月13日,伍玲花8万元新台币搭台轮潜回大陆,随即赶到莆田市物色人选。经她反复游说诱骗,肖某、罗某等4名来自四川、福建等地的女青年受到蛊惑,决定私渡去台“发大财”。后来,罗某、马某等2名女青年看到媒体关于大陆女青年私渡去台被台湾“蛇头”推下海而溺毙的报道,如梦方醒,决定不拿性命作赌注;而肖某、郑某等另外2名女青年则执迷不悟,继续做着去台湾发大财的美梦。由于台湾老板尚未准备就绪,伍玲一边继续物色人选,一边等待老板指令。 莆田市秀屿区公安边防大队发现伍玲等人的异常举动后,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缜密侦查。12月1日凌晨5时许,专案组决定收网,冲击位于莆田城厢区下磨市场附近的一出租屋,一举将尚在睡梦中的伍玲、肖某、郑某等3人擒获。 经审查,专案组查清了伍玲私渡去台及在莆田秘密召集女青年去台从事色情服务的全部犯罪事实。目前,伍玲已被依法刑拘。(来源:《汕头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