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薪路我们与你同行(“全省追薪大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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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6: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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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见习记者罗丹)昨日,本报《十二天为你追回血汗钱》一文刊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市民纷纷致电本报与劳动监察支队,询问维权相关事宜,并向本报与劳动部门表示感谢。今天,维权的路还在继续。 昨日,记者与劳动监察支队继续检查了市区3家大型服装厂,并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现象。但在检查市区某家服装厂时发现,该厂的职工与老板之间的矛盾积化已久,并一直未得到解决。据了解,双方的矛盾集中在加班工资上。一职工反映,工作一年都不给签合同,而且加班时间过长;而老板则说,该职工只是想终止合同,骗点补偿金,借以闹事。劳动监察支队在查明情况后了解到,该厂的日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以上,一年只休息37天,对此,劳动监察支队当即下令该厂整改。该厂最后也表示,将控制过度加班,而职工的劳动合同该厂也即将发放到职工手中。另外,在该厂出示的10月份工资表中,记者发现,最多的拿1000多一点,最少的则拿200多元。服装厂一般以记件算工资,而如果按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算,一般一个工人应该拿到1500元以上,而南通市的大多数服装厂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从中省下一笔社会保险费用,其加班工资更是相对低廉。服装企业从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中牟取利益,这等于是在变相克扣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此提出忠告,企业应在职工进厂的第一天以书面形式及时发放劳动合同书,而职工(尤其是服装企业的职工)应提出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分开算。这样,才能维护双方的利益。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事,本报已开通热线3554100-8666,如果你正遭遇欺诈,请来个电话,本报将与你一同上路,追讨属于自己的权益。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0日 第八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