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口检察院挽救失足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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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6: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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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楠竹)记者昨天从南京浦口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对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在校大学生做出不起诉决定,这名大学生可以继续在校念书了。 今年5月24日,该市某著名大学大二学生张某,在校内网吧上网时与网管发生争执,网管立即召集了10余人追打张某。张某在逃跑过程中,路过校食堂时,进去拿了一把菜刀冲出来,对着网管就砍了一刀,导致这名网管轻伤。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那名网管存在严重的过错,而张某平时表现很好,社会危害性不大。最后该院做出对张某不起诉的决定。 据浦口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黄兴武介绍,该院于今年3月底成立了“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出台这一举措,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适用的对象是那些无前科劣迹,在校表现一贯良好,且犯罪情节轻微,悔过态度积极,有帮教条件能继续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而不是对所有在校大学生都适用。这一做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执法的人性化,有效地挽救那些可帮教的失足学生。这一举措是浦口区检察院根据该区特点,对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犯罪主体,处理上进行的一种探索,其关键在保留学籍上,而不在于暂缓不起诉。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05日 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