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监督不一定等于人大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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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4:44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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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最近开通了“人大代表直通车”。具体做法是,把印有“省人大代表直通车”专用标识的信封发放到省人大代表手中,凡是省人大代表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领导及其部门反映职权范围内问题的来信,被署名接收的领导必须亲自拆阅,亲自交办,并将办理结果在3个月内答复代表本人,不得转交、转办和超时答复。(详见《人民日报.华南新闻》10月25日) 青海,地处中国的大西北,虽然经济不很发达,但是在对人大代表的尊重方面显然是不甘落后的。建立“人大代表直通车”,我不知道在全国是否属于首次,反正觉得这种尊重方式是足够规格的。然而,对人大代表足够的仁至义尽,是否就意味着人大代表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人大也完成了宪法赋予的使命呢? 在此,必须清醒的一个问题就是,该项规定究竟出自谁“家”,是省委,还是省人大,抑或是“一府两院”?毫无疑问,无论出自哪“家”,都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的。而毛病,也恰恰就出在了这里。平日,国家的法律都不能被某些人放在眼里,何况一纸红头文件?再者,青海的“人大代表直通车”还流露着一股人治的气息。原因在,人大代表以个人身份去监督、建议,主要领导也先过目,久而久之产生人情往来怎么办?倘若遇到沈阳“黑道霸主”刘涌那样的人大代表,再有个慕绥新那样的市长,多好的“人大代表直通车”也得非翻车不可! 依据我国宪法,人大产生并监督“一府两院”。这就再也明白不过地告诉我们,即使“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领导不亲自拆阅那封信,也不论他们办到何种程度,人大都有权要求他们说个清楚甚至推倒重来。而人大监督的意义也就在于,立论和驳论之后方能见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代表直通车”是绕过了工作中的难点,刻意寻找一条捷径,表面上新颖,实际于依法治国不利。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跟代表“直通车”,那是从根子上就决定它的话是否管用的源泉,必须时刻抓紧而不可稍有懈怠。 其实,民主和法治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生活的格调与情趣。(稿源:红网)(作者:王海波)(编辑:杨国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