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长上任一年 挪用资金2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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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4: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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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李喆小包)23岁的人事课长于某上任不足一年,先后利用虚构员工冒领工资、代领台湾员工生活费、克扣员工部分工资等方法,挪用单位资金达23万元之多。12月1日,沧浪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退赔赃款人民币13万元。 2000年,年仅21岁的于某经招聘进入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人事助理,因工作表现好,后调至苏州好又多商业有限公司任人事课长,全面负责全店人事和员工薪资发放等工作。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于某利用负责公司员工工作管理之便,虚构了一个名叫“何圣亮”的员工,冒领其工资,并通过代领台湾员工生活费和克扣员工部分工资等方法,多次将本单位资金挪用归个人使用,合计人民币17万元。在短短不足一年的时间里,他还利用负责办理供应商进、退场手续的职务之便,采用收取供应商缴付的保证金不上缴公司的方法,挪用资金人民币6.4万元,共计挪用资金23.6万元。2003年5月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还人民币10.4万元。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02日 第八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