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集资诈骗百万两假冒“总裁”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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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4:00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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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曾轰动广东省的“追收孙中山海外巨额遗产”集资诈骗案,近日由佛山市三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总裁”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副总裁”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佛山市三水区检察机关指控,代某与张某于1999年密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国梅联集团总公司”、“中国梅联高科集团”,私刻公章,编造公司章程、工作证、员工合同书等有关公司资料,并编造授权委托书、名人照片、领导批示,捏造有关追收孙中山海外巨额遗产所需的商会票据、金债票等。代某、张某以追收孙中山海外巨额遗产为幌子,向社会许以丰厚回报,规定“入股55000元,享受总裁级别,月薪2万元;入股46000元,享受总部长级别,月薪16000元;入股36400元,享受副部长级别,月薪12000元等等,并享受相应奖金及分红”,骗取群众信任。自1999年至2002年8月间,代某与张某在广东清远、花都、三水、连州等地多次召集鼓动群众入股集资,非法集资总额达11395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