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作为”就是过错 不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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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0:2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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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今后有明确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昨天下午,市政府发言人王鲁明向媒体通报的《青岛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戴上了“紧箍咒”。 该办法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工作,损害国家利益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出现上述行政过错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被追究过错责任。 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辞退、行政纪律处分等9项内容。 市民如果发现违规情况,可拨打市公务员效能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5911693、5911300、5911522。(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