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任用干部票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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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06:0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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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2月开始,市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干部的任用(以下简称票决制)。2002年7月,《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市委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对票决制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巩固和扩大了成果。实践证明,票决制的实施,有效地扩大了干部任用决策中的民主,有效地避免了意见失真,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 统一思想,形成推行票决制的共识。2000年下半年,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以后,市委在贯彻会议精神时认为,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基本方向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对票决制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委常委会议提拔、任用干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的暂行规定,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实行票决制的意义,为票决制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严格程序,抓好票决制的实施。明确票决制范围,对提拔担任和平级转任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及非领导职务人选,均由市委常委会议投票表决,以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任职决定;精心准备任用方案,在提交票决前,组织部门严把拟任人选的推荐关、考察关、提名关,并按程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规范票决程序,经介绍情况、酝酿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决定;建立相关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坚持遵守四项规定。 总结完善,巩固扩大票决制成果。票决制是干部任用决策的一种新形式,在具体操作中,我们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不断进行总结完善。一是对任用决策前的征求意见进行了规范。二是与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制度相衔接。三是与任前公示制度相配套。市委在抓好自身票决制的基础上,指导督促一县五区和市直部门抓好该项制度的推行,巩固和扩大了改革成果。 自《条例》颁布以来,市委管理的628名县级干部、县(区)和市直部门管理的491名科级干部通过票决任用,其中6名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拟任人选,均征求了市委全委会成员的意见。中共淮南市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