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闺女,没有义务养老”女儿鞋打八旬老母 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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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20: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
14日,本报记者专程到李沧区妇联对到妇联求助的王桂兰老人进行了采访。眼含泪花的老人介绍,她家住在李村曲哥庄,13日,她正躺在床上,她的二女儿跑到她身边,开口就骂老不死的,并捡起地上的鞋子,对准她的头部一阵乱打,她的脸肿了,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据老人的三女儿介绍,二姐打母亲主要是因为法院执行庭给她打了电话,催她缴欠母亲的一笔赡养费,二姐并不是拿不起这个钱,她家开着旅馆,但她一惯的观点就是我是闺女,没有义务养老。 老人共有五个子女,长女远嫁到潍坊农村,经济困难,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剩下的姐弟三人,每月承担老人50元的赡养费,但老人的二女儿却拒不拿这份赡养费,老人的养老金只能维持医药开支,没办法只好一纸诉状将不孝女告上法庭,从2002年10月至今,二女儿仍1分钱没给老人。 妇联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通过法律手段严惩这种女儿。老人又来到李沧法院,法官给其二女儿打电话,二女儿让人送到法院400元赡养费。剩余的要求分期付,但老人不同意。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为怕再次挨打,老人已经住到三女儿家。(记者雷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