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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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2:58 海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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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警报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提高防空预警能力,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2003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28分,在全省市、县政府所在的城市(镇)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将向广大市民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各种信号重复2次。望广大群众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注意认辨,照常进行工作和正常活动。现将防空警报的信号通告如下: 预告警报:3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1长声持续3分钟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