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登辉承认知道投资新瑞都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3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2日开庭审理新瑞都弊案,并传讯刘泰英、李明哲两位被告及证人李登辉和苏惠珍。李登辉在接受庭讯时明白表示,知道国民党投资新瑞都公司,但没有要求刘泰英向企业索取佣金作为竞选经费,以及借纾困和进行护盘获取政治献金。 刘泰英在应讯时,供称李登辉知道国民党党营事业投资新瑞都公司,凡是两亿元新台币以上的投资案都要经主席同意才能进行。有关李登辉的特别账户,都是他去找人头账户,资金来源除了来自对李登辉的个人捐款外,还有“总统大选”节余款,“特别账户都是在选举后才设立,并依指示运用”。 李登辉下午才开始接受诘问,有关国民党投资新瑞都的说法,和刘泰英一致,强调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因配合当局重大经济政策,只要投管会评估可行且能够获利,就同意投管会进行。 但李登辉强力驳斥指他在刘泰英处有秘密账户的说法,强调刘代他管理的特别账户款项,都是用于“国际外交”和社会公益,“一毛钱都没有进入我的口袋”。 新瑞都弊案传唤李登辉作证后,全案将有新的发展,但法官认为仍有部分案情需要进一步调查,将在近期内再次传唤李登辉出庭,不过,将采取秘密审理的方式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