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酝酿立法保障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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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8:29 华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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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讯:国际矿业投资和矿产品流向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正发生巨大变化,中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也面临严峻变革。为此,中外专家呼吁中国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制度,为深化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据新华网消息,在昆明举行的中国矿业2003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正在进行的《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成为国内外业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中国国土资源部法规司代表、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魏铁军在研讨会上指出,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在18年的实施过程中,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规范了矿产勘查开发活动,促进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国的矿产资源管理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然而,中国矿业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矿业投资环境不佳和投资紧缺的局面未有实质性改善,一些地区仍然按所有制区分矿业权人,外商投资矿业不享受国民待遇,究其原因还在于《矿产资源法》在实施中没有充分体现市场要求。” 魏铁军指出,正在进行的矿法修改将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在保障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条件下,考虑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市场运行规则,包括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资质管理,其目标就是逐步建立以矿业权制度为核心的反映市场要求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据悉,近年来,中国正在逐步打破“国家投资我找矿,找到矿藏归国家”的传统做法,探索建设矿业权市场,用市场化方式生产和出售矿业权。矿法修改为进一步改革探矿权和采矿权制度、健全矿业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奠定了基础。 同时,越来越多的外商涉足中国矿业领域也对中国矿业权市场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西南部的云南省是矿业权改革的试点。从2002年7月至今,云南共引进以风险勘查为主的外资近5000万美元,目前有9家外国公司拥有探矿权49个,实质性的勘查工作开展顺利。 目前,中国95%以上的一次性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均来自矿产资源。有关数字表明,中国矿产品在过去10年里年均增长11.1%,其中2002年出口总额达338亿美元;进口年均增长11.7%,2002年达587亿美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