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优待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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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2:50 兰州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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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优待老年人 百岁寿星补贴千元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刘凤宇)《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规定》经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凡持有《甘肃省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将可享受去公园、公厕都免费,还另发补贴等多项优待政策,《规定》强调各种性质的公厕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这是记者22日从省老龄委了解到的。《优待规定》解读 享受多种优待国有各类公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展览馆等免购门票进入;国有体育馆、游泳池、影剧院周一至周五,购半票入场;在县级以上医院就医,优先半价挂号,优先就诊、取药、住院;优先购买火车、飞机、长途汽车票,乘公交车按起步价购票;公证处、律师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使用收费公厕。凡是挂了公厕招牌,不管属于国有、集体、单位或个人的一律对持老年人优待证者免费开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分年龄段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百岁及以上老人,政府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的生活补贴;95-99岁,发补贴500元;90-94岁,发补贴300元;89岁以下的城乡特别困难的老人,应优先给予资金和物资的救助。 为老人设明显标志凡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单位、场所都应设置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或免费服务的标志;商业、餐饮、供水电气等单位应做出优先为老人提供服务的承诺。 70岁老人就医免挂号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生活特别困难的7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到医院就诊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丧失劳动能力、纳税确有困难的农村老人,可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农村70岁以上老人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 本报记者梁峡林刘凤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