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公安局启动“一周警情播报”制度 每周二播报治安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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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5:4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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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震)从本周起,我市警方将正式启动“一周警情播报”制度,今后每个星期二,市公安局将通过我市主要媒体向市民播报一周治安动态,并作出综合动态分析。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播报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社会治安状况预警通报。根据每周接处警的情况(包括刑事、治安、交通、火灾等)作出综合动态分析,选取其中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突出警情,包括有关数据对比,多发案的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突出案例等综合情况;二,警方提示。针对每周播报内容,根据其形成特点、原因,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提出防范的要点及建议;三,澄清谣言。对影响群众生活、影响社会秩序的谣言,及时辟谣,做出澄清,以及查处造谣者的情况;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调整、政策出台信息。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让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深圳警方将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激发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热情,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作者:记者陈震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