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寄存柜存物丢失 商场该不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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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4:54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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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市民刘女士到商场购物,把携带的物品放到商场寄存柜中,购物后用密码打不开寄存柜,商场管理人员打开柜子却发现没有任何东西。她来晚报反映了此事,并提出:商场寄存物品丢失,责任谁来负? 前天12时许,家住李村东山的刘女士从朋友家回来,路过李村某商场时想买些物品。她把朋友送的玉石雕刻的小老虎存放到商场自助寄存柜中,她拿着开锁密码小票进了商场,时间是12时07分。1个多小时后,她从商场出来用密码开锁取物,不料打不开柜子,她只好找来商场保安部负责人,他们打开柜子,里面却没有了物品,根据寄存柜电脑记录,取物时间是12时53分。她找商场处理,希望有个说法,但商场管理人员说这是免费存放的,物品丢失与商场没有任何关系。 刘女士说,密码小票一直放在身上,商场管理人员以可能是她自己拿走了东西,然后来诈商场以及事情说不清楚为由推托。但这种事情消费者遇到就该自认倒霉吗?商场应该查清楚丢失原因。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3位律师,他们均表示顾客在商场寄存柜存放的物品丢失,顾客只要有存放证据,或者查明寄存柜能够被他人轻松打开,没有保险功能的话,商场应该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李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