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设钱庄倒卖外币1700万 福建11名嫌犯被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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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6:00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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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建10月14日电私设“地下钱庄”,开设多个银行帐户,非法买卖外币,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人民币。日前,福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这起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非法外币买卖案,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从快批捕了嫌疑人林水宋仔、薛来金、郑亦细命等11人。这是记者日前从福州市检察院获悉的。 据办案人员介绍,今年3月,陈某某伙同其妻、其子等人,在龙田镇兰天商业城私设了一个买卖外币的“地下钱庄”窝点。同时利用其亲戚方某、陈某等19人的身份证,分别在龙田镇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的储蓄所,开设了33个账户,专门用于各种外币的非法买卖活动。 今年7、8月,陈某某的妻子林某某为了扩大外币买卖生意,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工资,雇佣了其两个外甥。8月15至8月25日,林某某把各种外币卖给郑某某等人,获利628744.6元人民币。今年2月13日,郑某某通过电话与长乐的外币贩子叶某某等人联系购汇,并将购汇人民币通过账户从福清汇入叶某某等人指定的账户,还安排两个同伙到长乐取外币。当天下午,这两个同伙携带向叶某某等人收购的外币(总计折合美金241089.22元),在返回龙田的途中,被长乐市公安局查获,并于2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转取保候审。长乐案发后,郑某某等人继续从事外币的非法买卖,并重新登记电话、开设账户、租用店面,还与一个在日本的同伙(另案处理)合作经营外币。(张镒琛王光忠 刘道全)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