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小偷被抓竟主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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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9: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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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翔) 昨天上午10时许,白云区新市鹤边村“家家福”超市结伴来了三名“顾客”。其中有一名孕妇,在其他两名男子掩护下,她悄悄把货架上三件童装“塞”进裙子里。当她挺着比刚才明显大出许多的“肚子”,在同伙陪同下大摇大摆地离开超市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拦下。 行窃被抓 同伙一出门马上报警 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超市工作人员只能扣住孕妇。两名男子快步离开。孕妇被带到办公室。 “这小偷特别爽快,不用问自己就交代是怎样偷东西,同伙是怎样配合的,一看就是老手了!”超市李经理对记者说,“一点怕的表情都没有,跟讲故事一样!” 正在询问期间,当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向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随后带走小偷与赃物。李经理觉得奇怪,自己还没有报警啊。有知情者透露,那两名同伙,一出超市门口就向警方报警了。 贼喊抓贼 原因是怕“吃现亏” 贼喊抓贼经常听说,可喊抓的对象竟是自己人,却实在新鲜! 李经理向记者解释,这种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小偷主动报警,主要是怕在超市挨打“吃现亏”。 李经理在记者面前大倒苦水:这个规模不大的超市,平均一个月至少抓到15个小偷,抓不到的就没办法计算了。如果是生面孔,超市自己对小偷作口头警告,如果是“老手”,也只能移交警方处理。 民警带走小偷和赃物时,李经理问民警,会怎样处理?民警说,像这样的案子,一般就是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真的拿这些小偷没办法!”昨天,记者连续采访了小偷们经常光顾的场所,如大型超市,临街档口,闹市士多等,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这样。有趣的是,不少经营者都说到“小偷主动报警”的情况。 “特别在我们这样的临街小店,抓住了小偷,经常会有愤怒的群众上来揍几下,我们也拦不住,小偷渐渐就琢磨出好办法了:马上报警!”一名士多老板苦笑着说。 商家头疼 无权自订处罚标准 小偷让商家感到烦恼。据悉,我国超市一年因为偷窃要损失几十亿元。防损、降损一直是超市最头疼的问题。对待偷窃者,超市一般对小孩是教育,对成人惯犯是扭送公安局,对贪便宜的则要求经济赔偿。值得一提的是,超市作为一个企业,无权自订偷窃处罚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指出,商场的正确做法应该是:一,将偷拿者送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二,至于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偷拿者赔偿,尽管这样做很“麻烦”。(报料人:李先生) 记者手记 主动躲避“民间惩治” 小偷法制观念在进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小偷主动报警,均是发生在偷窃事实被认定之后,其目的主要是求助,防止自己被愤怒的群众打伤。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小偷“私了”心态的逐渐淡失。 记者发现,小偷“私了”心态淡失的原因,并不是治安机构缺乏惩罚手段和惩罚力度,而是基于小偷自己的利益选择。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郝振宇律师介绍,对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盗窃行为,按照治安处罚条例,依照行为程度,予以警告,或处200元以下罚款,或处以15天以内拘留。 相比于可能被群众实施的惩罚,如殴打或者“偷一罚百”之类的措施,小偷选择报警,主动将自己交给警方“依法惩罚”,虽然其根本原因是出于利益考虑,但从某种角度来说,也体现了社会公民法制观念的进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