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家庭暴力赔偿案首次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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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2:35 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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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北省妇联获悉,石家庄市女子吕艳萍在家庭暴力赔偿案中胜诉,18日拿到了财产分割后所得住宅房钥匙,2000元人身伤害赔偿也已到位。这是河北省第一例胜诉的家庭暴力赔偿案件。 原告吕艳萍是四级肢体残疾人,10年前由延安市来到石家庄市,同年与田某结婚(田某系离异),婚后生一患有先天性残疾的女孩。田某及其父母经常对吕艳萍母女进行打骂,多年的暴力摧残使吕艳萍遍体鳞伤。 吕艳萍忍受不了暴力和恐惧的折磨,于2001年9月3日向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田某离婚,并要求对因家庭暴力而受到的人身伤害给予赔偿。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但由于证据不足,未认定吕艳萍关于家庭暴力赔偿的诉讼请求。 2002年6月21日,吕艳萍到石家庄裕华区妇联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请求帮助。妇联认为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在安排好母女俩生活的同时,指定河北嘉园律师事务所派专业律师为吕艳萍提供法律援助。在裕华区妇联和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吕艳萍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在此期间,裕华区妇联多方奔走,积极帮助吕艳萍取证,为法官公正判决提供了有力依据。2003年3月7日,法院判决吕艳萍胜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