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高校学生受处分可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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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7: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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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9月18日电近期,天津新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在天津市各高校陆续实行。新条例完全由各高校自行修订,同时打破以往处分学生时学校具有的“绝对权利”。受处分学生如对处分决定产生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的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各高校还第一次规定,对制造、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违纪行为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新条例严格规定学生违纪处理程序,包括处理期限、告知事项、听取申诉、制作处分决定并送达或者公告、备案、接受申诉并做出复查结论等,受处分学生能够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申诉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