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后工艺处理电子垃圾在中国被严令禁止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1:00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据新华社报道,针对中国电子垃圾迅速增长并造成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有关方面加强电子垃圾的环境管理,促进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和处置,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装置进行处理。 从2003年起,中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需要报废。而如何安全处理这些数目庞大的废旧电器,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的社会保有量分别为3.7亿台、1.5亿台和1.9亿台。这些电器多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按照10年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现在已步入报废高峰期。 此外,目前中国还有近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樊元生说:“与普通家电相比,废旧电脑和手机的安全处置问题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它们的更新速度远快于家电产品。” 据专家介绍,报废的电视、电脑、手机、冰箱等电子垃圾,含有铅、镉、汞、铬、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剂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这些物质就会污染土壤、水源、动植物,并最终对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人表示,禁止以露天或简易冲天炉焚烧、简易酸浸等方式从电子废物中提取金属。对电子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必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 环保总局表示,省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电子类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可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电子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