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蚌埠流浪乞讨人员获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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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4:4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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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左隽通讯员吕兴元张绍坤)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实施以来,蚌埠市民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使该救助的对象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 为了实现由收容遣送向救助管理的转变,蚌埠市民政部门对原市收容遣送站实施全面整治:及时摘牌悬挂市救助管理站站牌,拆除各种隔离性的铁栅栏,清除监所模式痕迹。同时,集中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民政部制定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各项救助管理规定,从机制上规范救助管理行为。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的统计资料显示,到8月31日的1个月时间内,共接待求助人员107人,其中主动求助的104人,引导、护送的3人。求助人员中,符合条件并给予救助的63人,其中青壮年52人,老年人3人,少年儿童8人;城市居民1人,农村流入城市人员62人;本省籍47人,外省籍16人;通过提供车票返家的5人,亲友、单位接回的27人,当地民政部门接回的3人,护送返乡的3人,自愿离站的19人,终止救助的1人,滞留站内的5人。这些人员在救助管理站的资助下,基本生活有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