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允许非婚生子女办理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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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1:03 武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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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落户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不再向群众索要其他证明材料。”黑龙江省公安厅昨天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等50项便民利民措施,充满了人性化关怀。 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小溪解释说,无论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只要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应当享有作为自然人的社会权利。当然,如果发现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应及时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便加强管理和征收社会抚养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