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溧阳:领导失责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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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1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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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玉平)溧阳市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这是该市被江苏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单项试点单位之一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领导干部自身行为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影响,致使公信力降低,不宜再担任领导职务,而向任免机关请求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的一种自责行为。“引咎辞职”的对象主要是市委管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据悉,目前在全国只有深圳、武汉等地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江苏省还处于试点阶段。 为使此项制度落到实处,溧阳市成立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溧阳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该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有利于打破干部任用终身制,变“只上不下”为“能上能下”,促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高效务实工作,对“太平官”、“混事官”无疑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