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区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制 法官让罪犯主动报到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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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4:50 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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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9月6日一大早,背着被盖,拎着洗漱品,何东、刘成刚等4名罪犯齐刷刷站到法官柏欣面前,请求服刑,法官柏欣露出欣慰的笑容。这是昨日记者了解到的沙坪坝区法院推行的法官判后答疑制的情景。 判后答疑,是指在案件审判结束后,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的,法官觉得有必要将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阐释,以教育、感化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或者书面解答疑问的制度。 沙区法院蒙昌华介绍,事情缘于一件特殊的敲诈勒索案:何东系沙区陈家桥镇农民,其一辆货车今年3月发现货车电瓶被盗,他和朋友一行4人抓到盗贼,当即殴打,并强迫盗车贼给付2500元。盗车贼系两未成年人,见孩子满身伤痕,家长向警方报案,何东4人被抓获。鉴于何东等的犯罪行为较轻,并主动退出赃款,警方将4人取保候审。盗车贼的家长提起刑事自诉状。8月26日上午,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柏欣宣判:何东4人触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1个月到2个月。 “我们要上诉,抓盗车贼是正义行为,凭什么还有罪?”何东4人不服。 “以非法手段对待非法,自然也就违法,根据刑法的规定,你们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柏欣苦口婆心地判后答疑。 10分钟后,4人明白其中的法律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当时法庭应对4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柏欣作出决定:让4人回家继续思考,10天后到法院来报到。 所有同事都为柏欣捏了一把汗,他们担心4人逃走,后果难料。结果10天后何东等如期来服刑,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记者 陈能雄 实习生 伍佩珊)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