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规划54个立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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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3:55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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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昨天,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至2007年立法规划获得通过。规划确立了54个立法项目,安排立法调研项目11项。这是在经过公开征求市民意见之后确定的。 在这些立法规划项目中,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和举办最出色一届奥运会有关的项目占70%。据悉,在这些法规中,在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5项立法调研项目3项;在推进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2项,立法调研项目3项,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办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公共交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路政管理条例、燃气安全条例、城市规划条例(修订)、城市防灾减灾条例、市政设施条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 在推进首都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1项,立法调研项目2项,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民办教育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档案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条例(修订)、公共卫生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等。 在推进首都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安排立法项目6项,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条例(修订)等。 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0项,立法调研项目3项,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养犬管理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就业促进条例、社会保障条例、社区安宁条例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