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评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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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9:08 贵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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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8月28日,遵义市开始实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评析制度。 评析制度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若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者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特别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均要由该市安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事故评析。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安全监察、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车辆单位负责人,涉及农用车、拖拉机事故,农机部门负责人都必须参加事故原因评析,以明确事故责任。 作者:余昌旭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