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友上法庭讨要旧情书(新闻陪审团)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7: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案情陈述] 美丽(化名)和云伟(化名)是一对相爱6年之久的恋人,他们从上大学就开始恋爱。毕业后,美丽继续留在大学里读本科,云伟则回到南京工作。2001年,美丽完成了学业也回到了南京,深爱着的两人开始考虑结婚大事了。令他们感到痛苦的是,由于云伟的工作不是很理想,美丽的母亲极力反对两人的婚事,甚至以死相逼,要求女儿和云伟断绝来往。孝顺的美丽为了不给母亲带来伤害,向恋人提出了分手的请求。深爱着美丽的云伟死活不肯答应,昔日的情人为此积怨越来越深。 今年初,美丽交上了新的男朋友,但与昔日情人云伟之间的情书成了让她担心的一件事,她害怕情书外泄会使自己的名誉受损,甚至会影响与现男友的关系。于是,她多次向云伟索要情书,甚至想出钱买回,均遭到云伟拒绝。8月13日,无可奈何的美丽在朋友的提议下,向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提出了诉讼,想通过法院取回情书。 [市民说法] 家住南京莫愁新寓的武小军:我觉得美丽为这事上法院有点小题大做,如果云伟真的拿着情书要挟她,到那时,她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家住南京海棠里小区的戴燕:作为女性,我能理解美丽的担心。但我并不赞成她的做法,在我看来,写情书给恋人其实是当做一件礼物送给对方,既然是送出去的东西,再强行索要回来就说不过去了。做不成情人了,留下情书当作回忆不也挺好的嘛。 [律师点评] 南京市大陆律师事务所的郝律师:这件案子涉及到了作品原件所有权和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书信往来中,收信人收到信件的时刻,即是标的物交付的时刻,信件的所有权也就发生了转移。美丽和前男友之间并未就信件的所有权作出特别的约定,因此对方在收到信件后即取得了信件的所有权。对方只要没有将情书作为把柄要挟美丽,或者对外公开,都不构成侵权。因而,美丽想通过诉讼途径强行向信件的合法所有人取回信件,显然是行不通的。 本报记者 殷文静 张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