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南交警创新事故处理方式 对事故受害人上门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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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5:3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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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前日,市南区交警大队的办案民警来到交通事故受害者徐某家中,对事故进行调解结案,当场商定赔偿结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这种“上门办案”的事故处理方式,是这个交警大队转变工作理念,针对事故受害人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而推出的。 4月20日12时40分许,年过六旬的徐某带着孙子乘上一辆公交车,当车沿红岛支路北向南行驶至红岛支路口处时,因措施不当,大客车左前脸撞在一电线杆上,致徐某和她的孙子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南交警大队对事故过程进行了详细调查,向事故当事人送达了责任认定书,询问了解了徐某等受伤者的伤情。此后,徐某由于行动不便等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到文登路中队进行事故处理。市南交警大队按照大队规定的事故回访制度进行回访时获悉此情,决定登门对事故进行调解处理,并让徐某安排其方便的时间。昨日上午,市南交警大队的有关民警与事故责任方公交公司的安全员一起来到徐某家中,就徐某和其孙子的事故赔偿问题等,现场依照法定规程进行了调解。徐某对调解赔偿结果表示满意,更对市南交警这种服务上门的作法连连称赞。(戴谦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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