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拖欠工程款:从政府做起(建筑法执法检查互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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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6: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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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兢 “不拖欠工程款,从政府做起!”不久前,面对来黑龙江进行建筑法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省长付晓光郑重承诺。 拖欠工程款,是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之一,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其中,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成为工程款的主要拖欠者,更是引起了检查组的关注。拖欠工程款,严重地影响了建筑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还使一线建筑工人成了终端的受害者,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拖欠工程款的“痼疾”,也引起了黑龙江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拖欠的工程款已高达一百一十五亿余元,拖欠比较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对此,付晓光表示,省政府将采取三方面举措,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对过去已发生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各级政府要限期进行偿还;实在无力偿还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优惠措施予以解决。 ——对各级政府进行“量力而行”的宣传教育,遏止新拖欠账的发生。各级政府在年初安排预算时,就要从当地财政实际出发,尽量不要造成拖欠;不要搞财政无法承担的项目。 ——对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要积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把政府投资的立项、审批各个环节分开,层层把关,严格依法办事,避免拖欠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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