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宪法提上议事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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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8:27 天府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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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三中全会10月在京召开,讨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成为议程之一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研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和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会议认为,要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任务,必须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会议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会议认为,宪法的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总体上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应该保持稳定。同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也是必要的。会议指出,开展修改宪法工作,要体现我们党和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取得的成熟经验,为在新形势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提供法律保障。修宪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 会议决定,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和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进一步深入征求意见。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经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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