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客洗澡丢鞋讨说法 浴池拿出“告示挡箭牌” 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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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8:0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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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消费者洗桑拿丢了鞋子,浴池拿贴在门口的告示做挡箭牌,称丢了东西他们不负责,李沧工商昨调解了这起消费纠纷,浴池的告示牌无效,消费者的鞋子浴池赔。 市民李先生几天前到李村一家浴池洗桑拿时丢了新买的皮鞋。浴池负责人指着柜台上的告示“丢失物品概与本店无关”说:“你丢了鞋只能自认倒霉。”李先生找到工商局讨说法,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浴池张贴的告示无效。最终,浴池赔偿了李先生皮鞋款200元,同时摘下了“丢失物品与本店无关”的告示牌。(振涛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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