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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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14:16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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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青海省委副书记、省老龄委主任宋秀岩在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深刻认识老龄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和服务格局,推进青海省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副省长邓本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省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精神;全国“银龄行动”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总结了2002年老龄工作,安排部署了2003年老龄工作。与会成员单位省老干部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分别交流了为老年人办实事的经验及200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计划。 宋秀岩在讲话中强调,老龄事业涉及方方面面,为此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农村。当前,青海省社区、基层老龄工作基础薄弱,各级政府和老龄工作部门要以社区、农村为依托,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农村老龄工作组织,让老年人发挥余热,实现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二是加强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将此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星光计划”结合起来,发挥其功能,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维权、关心下一代等社区活动,寓管理、教育于活动和服务之中,实现老年人社会化管理的目的,让老年人不出远门,即可享受到各种服务。三是构建社区、农村老年服务体系,建立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完善为老年人服务的体系,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四是建立健全基层老龄工作制度,使基层老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五是探索建立贫困老人的救助体系。青海省现有贫困人口197万,其中贫困老年人5万余人。老年贫困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我们要通过建立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慈善机构救助为辅,动员社会力量作为扶持贫困老人的补充救助体系,解决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六是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华民族有着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要加大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执法力度,依法制裁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分子,坚决打击虐待、伤害、遗弃老人的违法行为。要逐步完善服务老年人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老年优惠政策,切实做好老年优待工作。 据《青海日报》报道 (作者: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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