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英:媒体人自律要有三个敬畏

2013年11月18日17:25  新浪传媒

  新浪传媒讯:2013年11月15日下午,新浪传媒论坛第九期《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陈永洲事件的启示》在北京新浪总部举行,论坛就“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媒体在监督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媒体如何自律”三大主题展开了讨论,以下是《人民日报》政治版主编马国英在第三个主题“媒体如何自律”的发言实录:

  马国英:刚才大家讲通过制度建设,通过他律来促进自律,这是非常重要的。我想作为一名从业人员,作为编辑、记者,从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就自律来谈谈自己一点感想。

  作为一个媒体人,自律应该是要有三个敬畏:第一要敬畏话语权,第二敬畏事实真相,第三是要敬畏法律。

  第一敬畏手中的话语权。就是要珍惜记者这个职业、珍惜媒体这个平台,守住边界。不能滥用话语权,不能用话语权来谋私,另外是不能意气用事,过度地使用话语权。我们要把握度,守住底线。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对媒体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做的就要引领,为公众表达做出示范。

  第二敬畏事实真相。真相是非常复杂的,而且是发展变化当中的。我们通过千辛万苦得到的“真相”,可能只是长期发展的事件当中的一个片段,可能只是一个事件复杂整体中的一个局部。对我们掌握的证据,认定的事实,需要慎重判断,这就要对事实有敬畏之心。

  第三是敬畏法律。我们当然要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这些原则。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尽管现在的法律可能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我们的社会不会因为法律的不完善,而纵容不实的或者虚假的报道存在。

  说到法律,想提一个“跨省”的问题。现在好多媒体和网站报道都把“跨省”做到标题里面,好像想以此吸引关注。我有一个同学是基层民警,他问我:你们媒体为什么关注“跨省”,案子该我管辖的,我立了案,跨省追捕不是很自然的吗?甚至还会跨国追捕呢?!他说是法制统一的原则。不同的群体的关注重点自然不同,但有些常识还是应该掌握。敬畏法律,必须了解法律。

 

(编辑: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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