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电视求职节目娱乐化 台上录用台下反悔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张璇)在职场招聘节目中应聘成功,现实中却遭拒绝,一怒之下,郭先生以小米公司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误工费、缔约机会损失费等近6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郭先生称,今年年初,他报名参加福建东南卫视(微博)的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步步为赢》(微博),经过多轮选拔之后,自己作为第一期求职者进行了首期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小米公司承诺为自己提供认证工程师兼设计的工作,年薪20万元。随后,郭先生辞去原职,到小米公司报到,结果,小米公司提出面试要求,经过两轮面试,小米公司告知郭先生没有适合的职位,拒绝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郭先生认为,小米公司作为知名企业,已在公开的电视招聘节目中承诺聘用自己为公司员工,自己对此也形成了合理信赖。而后,小米公司无任何理由单方面反悔,拒绝建立劳动关系,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因此,郭先生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招聘节目娱乐化容易坑人

  招聘类电视节目如今越来越多,这种节目到底相当于公开面试,还只是简单追求娱乐性、收视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节目定性不准确,很容易坑了求职者。

  刘铭认为,本案中,小米公司向郭先生承诺了具体职位、薪金,相当于约定了主要劳动条款,依法视为劳动合同成立。但是,他指出,很多招聘单位只是在节目中表示录用求职者,“这句话不能认定为签订劳动协议,很可能害得求职者空欢喜。”刘铭解释说,劳动关系一般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基础,简单的口头允诺,不构成劳动关系。

  刘铭提出,电视台既然提供招聘、求职这个平台,就有义务书面告知求职者,其参加节目的实际后果是什么,例如招聘公司在节目中表示录用,只是公司初步意向,还要经过其他考试,或者公司一旦在节目中承诺录用,就要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电视台不提供这些说明,为了追求收视率,招聘公司又在节目中发表不负责任的承诺,而且这些承诺又不构成法律关系,那么,求职者必须要自己核实情况,否则一切损失,只能自负。”刘铭认为,相关部门应该通过行政手段,审核电视招聘节目,以免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分享到:

 
  • 新闻政治局:把稳增长放在更重要位置
  • 体育奥运-叶诗文个人第二金 国羽输球引争议
  • 娱乐安徽选美佳丽被批惊悚不敢回学校(图)
  • 财经民航局:有新建机场就不会取消机场建设费
  • 科技梅耶尔:来到雅虎的“谷歌第一美女”
  • 博客柴静:BBC底线 药家鑫之父:为何告张显
  • 读书揭秘:日本人为何不敢在广西搞大屠杀
  • 教育月入八千遭嫌弃 功利社会加剧名校情结
  • 育儿世界母乳喂养周:背奶妈妈的恒温母爱
  • 健康揭秘奥运禁用药 25岁女主播心源猝死
  • 女性传播率最高的美容偏方 20款爆潮太阳镜
  • 尚品全球最尊贵富人区豪宅 经典飞行员腕表
  • 星座啥血型最不扛事 孽缘会害你倾家荡产吗
  • 收藏伦敦奥运假纪念钞现身 玻璃当白玉买回家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更多关于 求职节目 电视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