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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对节假日加班费不抱希望

  “上班5年来,从未完整休过一个黄金周假期”——

  上班族:对加班费不抱希望

  中秋小长假,山东临沂某食品加工企业的行政经理张庚一天也没有休息。

  “我所在的公司是外贸出口企业,生产周期要跟着国外的订单走。这段时间,公司接了个大单,交货期很紧,只能在节日期间加班。”

  至于加班费,张庚说,老板给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送了一盒月饼,国庆期间还会发200元购物卡。“如果看作加班费,肯定不够,不过已经习惯了。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的。”

  今年中秋和“十一”的休假被戏称为“史上最折腾的假期”。节假日加班,能不能领到加班费,成了热门话题。

  “国庆后公司要开项目评审会,节日去丽江旅游的计划又泡汤了。”北京某投资公司的项目经理小周说,上班5年来,从未完整休过一个黄金周假期:“因为工作量在那儿明摆着,平日按时下班都很困难,假期连着休更是不易!”

  小周告诉记者,国庆假期,他得先拿出2天修改项目评审报告,再用2天制作投资规划……如果还剩几天,就在家里蒙头大睡。如果活儿干不完,恐怕7天就得全泡在办公室。至于加班费,小周说:“公司根本就没加班这一说。可干我们这行的,天天都要和规划、方案打交道,公司催得急、要求高,不加班时间根本不够用!”

  在餐饮、零售等服务行业,节假日加班更是稀松平常。

  北京红庙附近一家餐厅的厨师小王来京6年了:“这么多年,平均下来,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左右,平时周末都休息不了,什么小长假、黄金周更是享受不到,我都2年没回过家了!”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但超时劳动、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问题依然较严重。智联招聘网曾经做过调查,去年“五一”期间,有10%的上班族需要加班,其中只有48%的加班者能够拿到加班工资。法律明确规定的加班费,对很多人来说,可望而不可即。

  用倒休、购物卡等冲抵加班费的现象屡见不鲜——

  企业:规避加班费手段多

  中秋前夕,广东东莞某电子公司突然发布通知:因为客户着急出货,工厂要在中秋、国庆节日里加班。作为补偿,公司允许工人节后安排倒休。“职工可以随时提出休假请求,我们会根据公司的生产情况及时安排,维护每名工人的休假权利。”这家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

  但对公司的安排,多数工人表示不满:“中秋是全家团圆的日子,我们盼这个节日已经很久了,公司一纸通知就夺走了我们家庭团圆的福利,是不是不太公平?”“节日里加班不是不可以,我们要求公司足额给我们支付加班费!”

  临近“十一”,在山东临沂某超市工作的张女士同样很郁闷。原来,公司规定国庆节加班的员工,要么每人领300元本超市的购物卡,要么在节后补休一周。

  “这难道不是派送自己超市的商品冲抵加班费吗?”张女士告诉记者,往年过节加班,公司还会发个一两百元的红包,今年,这个红包也没人提了。

  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加班,就得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用倒休、补休以及用发物资等形式抵顶加班费。可事实上,总有一些企业想出各种办法来规避支付加班工资,用倒休、购物卡等冲抵加班费的现象屡见不鲜。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企业逃避支付加班费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些企业甚至用延长劳动时间等手法侵占职工合法收益,其逃避加班费的手段更加隐蔽。

  按《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月平均工作时间应为21.75天。但是,目前一些企业采用每周休息一天、每月工作时间26天的方式组织生产。这样,职工4天多的加班工资就不翼而飞了。

  李女士是山东烟台某轮胎厂的会计,她告诉记者,不仅中秋没放假,平时每周也就允许休息一天。每月只有工作满26天,才能拿到全勤奖。但即使是每月加班4天,也不给加班费,多工作一天,只多发一天的工资。

  专家表示,当前由于就业压力很大,职工都十分在意自己的工作。表面看,干得越多、收入越高,职工“自愿”抢着加班。实际上,由于工人的劳动时间远远超过了法定劳动时间,工人的实际所得仍远低于应得收入。本来属于职工的加班费,就这样被企业非法侵占了。

  相关部门有义务为加班费较真,提高制度的兑现率——

  专家:加大企业违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是典型的违法行为。目前,造成用工企业普遍拖欠加班费的根本原因是惩罚性制度的缺失。有关部门应主动深入相关单位,检查督促“加班费”的兑现,坚决查处和惩治违法行为,这是相关部门的应尽之责,也是回应劳动者期待的迫切之举。

  张庚认为,作为劳动者,谁都希望能及时足额拿到加班工资,也希望法律武器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问题是,在与用人单位的博弈中,劳动者通常处于劣势,再加上对簿公堂费时费力,又常因难以提供加班记录等事实证据而无法确保打赢官司,最后往往无奈放弃。

  “我说我加班了,证据在哪呢?考勤记录都在公司人事部门里放着。”北京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员工钟先生说,假设有一天自己辞职向公司讨要加班费,可根本就没有能在法庭上拿出手的证据,仅凭几位同事的话恐怕说服力不够,况且同事也未必愿意给自己出面作证。此外,他也并不想为了加班费,和公司打一场耗时耗力的官司。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不发加班费的违规成本,仅是被查处后判罚足额发放加班费,最多再加些罚金;而员工索要加班费的后果极可能是失去一份工作,这必然造成企业违规有恃无恐。由于员工不敢较真争取节假日加班费,相关法规在一些地方形同虚设。这不仅仅是劳动者的无奈,更是法律制度的尴尬。

  业内人士表示,劳动主管部门作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执法机关,有义务为加班费较真。相关部门应该出台配套的强制性规定,在制度上加大企业的违规成本,并增强制度的可行性。比如,要求用人单位采取节前支付、节后一周或一月支付;将违规记录写进企业诚信档案、在媒体公开曝光等。

  “执法部门应主动深入用人单位,检查督促加班费的兑现情况,坚决查处和惩治违法行为,有关企业也应该提高法治观念,增强守法意识。只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班费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张庚说。(杜海涛)

  评论:“加班费”折射维权之难

  每逢节假日,“加班费”总会引起广泛关注,今年也不例外。中秋节前,北京市劳动部门发布消息,提醒各用人单位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但是,面对诸多利好,仍有很多网友表示对实际领到加班费并不抱希望,甚至有人直言为“画饼充饥”。

  网民的言辞或许有些激烈,究竟有多少人拿不到加班费也难以准确统计,但这至少反映了一个问题:部分劳动者不仅确实拿不到加班费,而且难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只能在网上匿名发发牢骚,宣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

  劳动者维权为何这么难?

  本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并获得加班费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但在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给钱”、劳动者反而主动“要钱”,劳动者就可能面临被扫地出门或者“被穿小鞋”的风险。在缺乏工会等组织保护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较量,孰强孰弱不言而喻。因此,劳动者有时候主动放弃对权益的争取,虽属无奈,倒也是一种“识时务”的选择。

  再者,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够。每逢节假日,有关部门都会提前发布信息:加班费应该怎么计算,用人单位拒付应该如何打官司。至于是否真有单位拒付加班费,倒很少看到有关部门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因拒付加班费而遭到处罚的案例,更是异常少见。这一现状,导致用人单位面临的“付费”压力若有若无,其主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保护劳动者权益,法律是最后的底线。按照规定,虽然劳动者可以就获得加班费进行举证,但加班单、工资条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员工能轻易拿到吗?如果拿不到,怎么才能证明自己?难道要使用偷拍手段?不仅如此,很多单位名义上不要求加班,其指派的任务却显然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这样就自然而然转变成“主动”加班。如此,想通过法律讨回公道是难上加难,保障底线也难免失守。

  事实上,劳动者维权之难,不只体现在加班费上。例如,作为一项现代社会的文明制度,带薪休假让人们心向往之,这也是缓解法定节假日全民出游带来各种问题的最佳途径。但目前来看,尽管国家颁布了相关条例、规定,带薪休假的实施显然不尽如人意。是劳动者不愿意休假?并非如此。同获得加班费一样,劳动者要想“带薪休假”,同样会面临就业艰难、监管缺位、诉讼麻烦等一系列问题,令人望而却步。

  “加班费”事虽不太大,却反映出劳动者维权之难。当务之急是加强企业工会的力量,让劳动者更有底气;政府应强化监督检查,为劳动者撑腰;法院则要简化诉讼程序,让劳动者有最后的保障。如此打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加班费才不会“逢节必议”,网上坊间也会少了很多牢骚。(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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