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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制定禽流感应急预案 接报12小时内专家判定

  本报讯(记者 周晔 谢东星)昨从湖北省卫生厅官方网站获悉,我省已然制定了突发人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按预案规定,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由农业部门判定,首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的省级专家组初步判定;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

  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本市内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6小时内派出市级专家组进行判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各市、州首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12小时内派出省级专家组进行判定。

  首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需由省级专家组初步判定;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

  按规定,各市指定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定点医院同时作为人禽流感定点收治医院。

  收治人禽流感病人的医院,必须成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疗救治小组,集中全院医疗技术力量,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医院每日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

  据检索,我省在2006年4月曾经卫生部确认,公布了“湖北省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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